酆都散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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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乱】入梦

6k+,接近7k,写过最长的一篇

第一次写坡乱,通篇ooc,文笔辣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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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伦坡坐在书桌前,面前是一台电脑,左手边放着一杯咖啡,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

而他正屏息凝视地看着一片空白的电脑屏幕,像是能盯出一朵花来。

片刻之后,他败下阵来,趴在桌子上,脑袋埋进胳膊里,嘟囔道:

“为什么吾辈没有认识一个很有特色的人呢……”


这种情况的发生源于爱伦坡的职业——作家。

爱伦坡是一位炙手可热的作家,专门写推理小说,笔名莫格街的黑猫。自从他上一本小说完结后,他的责编已经催了不止一次下一本小说的大纲,而他到现在还一字未动。

是的,一字未动。

爱伦坡其实早在上一本小说写完之前就开始写大纲了,等到写了三分之一的时候,他想写一个像柯南道尔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个性独特,具有性格魅力的主角。

于是,他把之前码的字都删了,又想不出让他自己满意的主角,才造成了现在这种局面。


爱伦坡又不甘心地看了一会儿电脑,最终在浓浓困意下缴械投降。






唔,好吵……

一阵又一阵噪音打扰着爱伦坡,让他不得安宁。

噪音中有欢笑声,有高雅的音乐,有滔滔不绝的说话声,最后都化为一声尖锐刺耳的尖叫——

啊啊啊啊啊!


这种叫声,就像尖利的指甲挠在黑板上,又像有人在敲击着鼓膜。

爱伦坡最终不堪其扰,愤怒地睁开眼,看向声源处——一个女人。准确来说,是一个满目惊恐,穿着华丽却明显不是现代风格服装的女人,她发出尖叫的原因,很明显是她面前躺在地上的男人。

尸体?

爱伦坡想要走过去看个清楚,却发现自己正以一种极其不雅的姿势趴在地上。他赶紧爬起来,拍拍衣服,环顾四周。

这里是一个舞厅,站着许多看起来非富即贵的人,皆穿着十九世纪的华丽礼服,男男女女凑在一起,耳边还环绕着音乐,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舞会。


吾辈不是在家里睡觉吗?这里到底是哪里?

爱伦坡还来不及多想,便又看见原先尖叫的女人颤抖地伸手探了探男人的鼻息,然后撕心裂肺地痛哭起来:

“哦,赫尔曼,我亲爱的赫尔曼啊!”


赫尔曼?这不是他所想的第一案件中的受害者吗?难道……

爱伦坡心里有了一个猜测,抬头看向人群,如他所料,看到了他曾特意描写过的凶手。


呼……

爱伦坡闭上眼睛,轻呼一口气。他现在脑子有些乱,需要好好梳理一下。



“你们这群笨蛋,还不去抓凶手!凶手是那个穿着黑色燕尾服,戴着黑色礼帽,站在人群最前面的高挑男人。”

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爱伦坡的思考,只见一个作侦探装扮的青年站在尸体旁,正大声叫嚷着,连带着清俊面庞上染上一种怒其不争的意味。

此话一出,人群立瞬间兵荒马乱,就连爱伦坡也难得懵了一阵。

不过,他这个懵和旁人不同,他只是迷惑:吾辈没有想过这个人物啊!为什么这个人连吾辈精心设计的案件都能很快找到凶手……

他不禁向前走了一步,直勾勾地盯着不远处的青年。


也许是他探究的眼神太热烈了,那个人竟也看向他,与他对视。

只见俊秀的青年微微皱眉,鼓着嘴,一副气恼的样子看起来有几分可爱,活像一只被惹急的仓鼠。

爱伦坡看着仓鼠张开嘴说了一句话,但是因为嘈杂的人群,他一个字都没听见,只根据嘴型分析出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喂……”

他正要走近,脑中突然一阵眩晕,晕得他都有些站不稳,直直摔到地上……




“嘶……”

爱伦坡下意识吸了一口气,抬手就要摸头。

嗯,不疼,全身上下除了胳膊都好好的。不过,为什么是胳膊?

爱伦坡彻底清醒过来了,他一直以睡觉前的姿势趴在桌子上,也难怪胳膊会麻了。


所以说,那些都是梦?因为白天压力过大而形成的梦?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所以就梦见了要写的第一个案件?

爱伦坡双手撑着下巴,眼神放空。

这个梦的过程记得倒是很清楚,只不过他还有些遗憾。

具体遗憾什么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也许是因为梦中青年要说的话,又或是因为别的什么。

直到胳膊有些累了,爱伦坡才回神,开始在电脑上打字。


主角,就设定为一个骄傲还十分孩子气的男性青年吧,拥有一眼看破真相的能力,却觉得除他以外的人都是笨蛋,但偏偏让人讨厌不起来,就像梦里的人那样。

爱伦坡满意地点点头,决定先把第一个案件写完,剩下的一点一点构思,明天再写。




当晚。

因为下午已经睡了很长的时间,爱伦坡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空荡的卧室里,只有浅浅的呼吸声和时钟“嘀嗒”走着的声音。

“嘀嗒——嘀嗒——”

时间接近十二点,爱伦坡还是一点睡意都没有,只是睁着眼,透过刘海间的缝隙看着天花板,手虚虚搭在蓝皮笔记本上。

“嘀嗒——”

十二点整,爱伦坡上一秒还清醒着,下一秒,困意袭来,闭上眼直接睡了过去,像是中了什么魔法似的,睡得极沉。







“喂,那个不需要眼睛的家伙,快上来。”一个清脆的少年音响起,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不需要眼睛的家伙是在叫吾辈吗?

爱伦坡有些好笑,却并没有因为这个称呼而生气。他睁开眼,看见了一条普通的街道。

街道上站着许多人,偶尔还有一两辆马车经过,他们的服饰上都运用了大量的蝴蝶结和缎带,处处透露着复古风,这里一看就不是现代。

又是在梦里吗?

爱伦坡第一次对于自己正在做梦有了清晰的认知。


“刘海到鼻子上的家伙,快给本侦探上来!”同样的声音,但是明显可以听出声音的主人有点生气了。

爱伦坡环顾一周都没有看见与这个声音相符的人,他疑惑地摸摸头,不太清楚人在哪儿。

“笨蛋,我在你上面!”

爱伦坡可算是明白声音从哪传出来的了——他身后房子的二楼窗户边,站着一位气鼓鼓、自称为侦探的青年,正是他在上一个梦中见到的那个。

“快!上!来!”



爱伦坡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照着一个梦中人物说的做,但是等到他站在人家门口才反应过来明显迟了。

他看着门,迟疑片刻,还是犹豫着没有敲门。

突然间,“砰”的一声,门自己打开了,门后站着个极度不满的侦探。

侦探手向前一抓,抓住了爱伦坡的的衣服,就这么把爱伦坡拽回了屋。


“好了,你该说说这个梦是怎么回事了。”门又被“砰”的一声关上,爱伦坡听得出这位的语气很不善。

爱伦坡先是一愣,意识到了不对,随后斟酌着用词:

“你是……人?”

听到这话的侦探眼睛眯起眼,眉目间十分凝重,他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副眼镜戴上。

“我当然是人。看样子你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示意爱伦坡坐到椅子上,自己从口袋里拿出一颗糖,剥开粉色的糖纸,舌尖裹着含在嘴里,含糊不清地开口:

“我是江户川乱步,一名现实中的侦探,你可以叫我乱步。关于这些梦,你就说说你的情况吧。”

一副理所当然却又令人信服的模样。爱伦坡想起这个侦探一眼识出凶手的样子,犹豫着开口:

“吾辈叫埃德加·爱伦·坡,是一名作家,最近正要写一本推理小说,实际上并没有想好主角一直很苦恼。今天下午吾辈梦见了小说中主角初次登场的第一个案件,你也参与了那个梦,还成为了主角。现在做了这个同一时期的梦,如果还是这本小说的话,按照预想,这应该是主角要去案发现场前与友人谈话的情景。”


话说完了,爱伦坡也理清思路,大概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他看看乱步,后者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也就是说,你因为不知道该怎样写主角,做梦给自己找了一个人——也就是我。我们每次做梦都要经历你小说中的事件,经历完后不久就会醒来,而你本人不知道为什么。你确定这些事件都是按照预想发生的?”


“友人‘A是第一次要去侦探的家,他并不知道具体地址,以至于是侦探大声叫他的名字才找到侦探的家’吾辈想写的大概是这个,目前看来一模一样,我应该就是A,并且补充了细节。”


“这样啊,应该没什么危险。看在你让我不无聊的份上,本侦探允许你把我写入小说。”乱步取下眼镜,明显安心多了,眉眼也重新舒展开来。他又掏出一颗糖扔到嘴里。

爱伦坡颇为无奈地看着乱步满不在乎的表情,这个人怎么没有一点危机意识呢?好歹也是个侦探啊!

乱步敏锐地感觉到爱伦坡的视线牢牢定格在自己的脸上,他眉头一皱:

“你想吃我的糖?”

“……”

还没等爱伦坡回答,乱步就自顾自地继续说着:“那可不行……”


“锵锵锵。”敲门声响起,打断了乱步的话。

两人同时看向门,爱伦坡站了起来。

“该去破解第二个案件了。”

“到了我大显身手的时间啦!”乱步伸了个懒腰,继而也站起来,先一步走出门。


正好看看这个所谓的侦探怎么样。爱伦坡这么想着,跟着走出去。

他作为一名优秀的推理小说家,也是有自己的傲气的,不是什么头脑简单的人都配成为他的主角。他已经全然忘记了上个梦中乱步一语道破真相的厉害之处。




一个小时后。

乱步站在警方面前不耐地解释凶手的杀人手法,脸上的表情恨不得把警方的脑袋拆开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水。

而爱伦坡则拿着从不离身的笔记本把乱步的语言、动作、神情记下来,作为素材。


想到一个小时前对乱步有些不屑的自己,爱伦坡简直想给自己一巴掌。


乱步君连吾辈想了那么长时间的案件都能在一分钟以内破解,真是太厉害了!这么短的时间连吾辈都办不到!


爱伦坡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现在自己对乱步的心情,是喜悦,欣赏,亦或是崇拜?无论是其中哪一种,爱伦坡都有挖到宝般的激动。




等到乱步忙完,已经过了两个小时。

长时间和笨蛋们的交流让乱步心情变得十分糟糕,他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路边的石子,再没说过一句话。

“乱步先生,你觉得吾辈的小说怎么样?”爱伦坡发现了乱步脸上肉眼可见的不开心,没话找话一般说道。

“不怎么样,太简单了,简单到本侦探都不需要动脑。”乱步停下了动作,回过头眯着眼看着爱伦坡。

听到这句话,爱伦坡有点生气,想开口怼回去,但是想到乱步的表现又变成说不出的郁闷。



空气逐渐凝固,两个人就这么站着,一动不动静静地看着对方。

最先受不了反而的是爱伦坡,他决定换个话题,打破现在这种局面。

“乱步先生,你上次要对吾辈说什么?”

“唔……上次?”乱步摸着下巴,蹙着眉,看样子是忘了。

“就是在舞会的时候,你叫吾辈‘喂’的那次,吾辈没听清。”原本只是打破沉默的,但是想到那时神情颇为可爱的乱步,爱伦坡也有了几分好奇和不清不楚的期待。

“我想起来了”乱步猛地一锤手,眼睛半眯着,透过厚重的刘海看进爱伦坡的眼睛,质问他“你既然是推理小说家,为什么不吃惊,为什么不崇拜地冲上来?”


爱伦坡被这一番话弄的哑口无言,他实在没想到乱步对他说的话仅仅是这些。

爱伦坡深思:乱步是在拿他寻开心还是因为太单纯实话实说?

思量一番,乱步眼底纯粹的不满让他确认——果然是人无完人,有聪明的大脑必然有单纯直白的性格。


“是因为吾辈太崇拜了,崇拜到全身不受管理。”

“这样啊,我知道了。看在你很崇拜我的份上,你可以做我的……我的跟班!以后就负责记录我的英姿还要给我买零食!”乱步似是认可地拍了拍爱伦坡的肩,又依依不舍地从口袋里拿出一把糖,挑了其中一颗递给他。

爱伦坡接下糖,随意揣进兜里,并未反驳乱步的话。

下一瞬,熟悉的眩晕让爱伦坡直接跌坐在地上,他又一次晕了过去。

“坡君,下个案件多安排一些甜品!”

这是爱伦坡听到乱步说的最后一句话。






爱伦坡醒来的时候,才凌晨三点。

他睁开惺忪的眼,手摸索着放在枕边的本子,想看看在梦里记下的笔记有没有出现在上面,却在笔记本上摸到了一颗糖。

一颗很漂亮的糖果。


他拆开花色糖纸,捏着糖伸到远处看。

晶莹剔透,微微泛青,像极了某人翠绿的眼眸。

扔到嘴里,从舌尖传来酸酸甜甜的味道,清甜味占的更多,是苹果味的味道。


甜而不腻,像乱步一样让人愉快。





一个月后。

爱伦坡越来越期待每天与乱步的相见,恨不得每次时间都再长一些,可惜梦境都是有时间限制的。

爱伦坡也越来越不明白自己面对乱步时的心情,每次乱步一笑,心跳就不受控制,像跳跳糖一样絮乱。

烦恼又甜蜜,这就是爱伦坡的全部感受。



有次,他请初到日本的大学好友吃饭,当好友半开玩笑对他说:“坡,感觉你变了很多,一点也没有以前阴沉气息了,有时还笑得一脸荡漾,你不会是谈恋爱了吧?”

这句话一下子点醒了爱伦坡,惊觉自己现在时而苦恼时而愉悦的心情和想起乱步就不自知的笑起来,这些不都是青春期小女孩喜欢上一个人的表现吗?难道自己喜欢乱步?

好友看他表情不对,震惊地叫起来:“爱伦坡你不会真的谈恋爱了吧!”


那天爱伦坡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家的,浑浑噩噩的直到看到乱步才恍然,连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





“坡君,回神啦!”思绪被眼前人打断,爱伦坡连忙回神。

“乱步先生,有事吗?”

“总感觉坡君你今天很紧张的样子……”乱步支起下巴,眼睛像探测仪在爱伦坡的全身扫来扫去。

“……吾辈有一件事想说,乱步先生,我们比一个赛怎么样?”爱伦坡闭上眼,干脆一鼓作气说出来。

“唔……好吧,你想比什么?怎么比?”乱步本想拒绝,但又想起这是唯一被他放在眼里的人,还是他“跟班”,适时满足跟班的要求是一个老大该做的事。


“吾辈明天会想好一个案件,也是小说最后一个案件,如果你能在第二天我找到你之前找到凶手,我就给乱步先生提供未来三年的全部甜食;相反,乱步先生要答应我一个要求。”

“好啊。”乱步才不管那个“要求”会是什么,在推理上战无不胜的乱步不需要考虑。

“不过,我好像和坡君你说过我的地址吧,需要再重复一遍吗?”

“不需要,吾辈记得。”乱步先生说过的每一句话,吾辈都记得。

“那好吧,说好的三年份的甜食哦!”

“嗯。”





爱伦坡忐忑又期待地站在一栋的楼房前,这是他一大早起床连饭都没吃好不容易找到的目的地,也就是乱步的家。

他本想以最快的速度见到乱步,赢了这场比赛,好提出自己的请求,开始真的到了人家门口却又不敢进去。


这毕竟是第一次要在现实中见到乱步,不带礼物是不是不太好?

一心想给对方留下最好的印象的乱步,在站了片刻后,走向不远处的便利店,买了便利店仅有的一种给孩子吃的奶糖,带着不安敲了敲门。


“吱——呀——”

门开了,走出一个睡眼惺忪还穿着睡衣的乱步,迷迷糊糊一点也不见外地拉着爱伦坡的手进了家门。

“啊,坡君你随便找个地方坐下吧。”乱步在进屋后自顾自地进卧室趴到床上,爱伦坡也只好跟着他。

爱伦坡并没有坐下,站在床前环视一周——凌乱的书桌上堆积着各类漫画和推理小说,摆在窗台上的绿植沐浴着阳光,卡通的被子上印着蜡笔小新——与爱伦坡想象的简洁舒适的单身公寓不同,但又在意料之中。


“乱步先生,这是给你的奶糖。”递出去的糖被一双白净的手接了过去。

“早看见了,就等着坡君你给我了。”爱伦坡先给了爱伦坡一颗糖,把甜食分享给坡已经成了他的习惯——即使是爱伦坡买的糖。



爱伦坡接过糖,一下没一下地捏着,听着塑料糖纸被挤压发出的细微声音,心也有些乱。

从他进门到现在,乱步既没有别扭又生气地看着他,也没有得意地嘲笑他,反而和往常一样。

他猜不透乱步的态度,也无法确定乱步到底有没有找到凶手。



“乱步先生,你知道凶手是谁了吗?”爱伦坡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别着急。坡君,先说说你想让我答应的要求是什么吧,说不定……我会直接答应呢。”乱步把一颗奶糖塞到嘴里,眯着眼看着爱伦坡,完全没有了刚才那股的迷糊劲儿,多了一丝精明与算计。


乱步是不是知道了?

被乱步注视的爱伦坡第一时间冒出了这个想法。

如果知道的话,乱步是不是因为也喜欢我才问的?

这是爱伦坡的第二个念头,不过刚出现就被否决了。


乱步对于人际交往一直比较迟钝,所以应该不知道,问这句话大概只是因为单纯的好奇。

如果随口说一句,但是乱步没有找到凶手,临时改要求会让乱步不满甚至耍赖,更何况是那种要求,那他鼓起勇气策划的这件事就没有意义了。

如果将真实想法说出来,但是乱步赢了的话,乱步可能会疏远他,目光再也不会为他停留。这是爱伦坡最不能接受的。


“乱步先生把我当成最特别的人。”这已经是爱伦坡短时间内能想到的最好的答复,虽然听起来有些暧昧,但是想要正经解释也能解释得通。

“那么,乱步先生 你认为凶手是谁?”瞄了一眼没有什么变化的乱步,爱伦坡小心翼翼地问了出来。

乱步没有回答,反而低头看着指尖的纹路,像是在衡量着什么 半晌没有说话。

一秒,两秒,一分钟……爱伦坡没有催乱步,只是格外认真又紧张地盯着乱步,从他的视角中,只能看到乱步秀气的鼻尖。

小巧的,白嫩的,乱步整个人都是这样的,像一只娇贵的幼猫,是心间宠。

爱伦坡逐渐失神。



“是缇娜。”乱步的突然出声让爱伦坡重新回过神来。

他不可置信地又问了一遍:“乱步先生,你说的凶手是谁?”

“缇娜”乱步仰头撞上爱伦坡惊诧的目光,眉毛一挑“难道不是吗?”

“不是……”爱伦坡艰难地吐出这两个字眼,这还是他第一次否定乱步的答案。虽说他对于自己这能赢抱有很大的期望,但是当他真正否定乱步的答案时,还是感觉到了一种不真实感。

这可是乱步啊!


“是吗。”乱步可管不着爱伦坡矛盾的心理,淡然自若的眉眼间让爱伦坡找不到一点或是难过或是不服的痕迹。

“那乱步先生会把我当成最特别的人吗?”

“当然,毕竟我最喜欢坡君啦!”乱步从床上爬起,一点一点挪到爱伦坡面前,捧着脸凝视着他,眼底是不含任何杂质的笑意。


爱伦坡和乱步间的距离不足一米,两两相望更像是下一秒就要亲上去。

爱伦坡有些不知所措,心也跳得极快。他只看见乱步的眼睛眨啊眨的,碧绿的瞳孔中只有他的影子,忽上忽下的睫毛也像一把钩子似的勾住他的心,指挥他近一点,再近一点,直到鼻尖挨着鼻尖,唇贴着唇,感受到乱步舌尖还未化完的奶糖的甜味。


“坡君,你帮我再多买一些糖,这种糖好好吃。”


这句话让爱伦坡瞬间回神,他看着与乱步间不过分毫的距离,后退几步,尽量镇定地说出一句“吾辈现在就去买”后,红着耳根飞夺出门,像是在逃避着什么。

被留在原地的乱步看着爱伦坡消失的背影,慢吞吞地从床上爬下来,又慢吞吞地走到窗前。

窗户正对着便利店,刚好可以看见爱伦坡纠结的身影。


“大笨蛋”乱步轻轻呢喃出声,面上是开心又有些不满的笑“三年的甜食当然不如一辈子的甜食加一个人呢,还害我输了一次 这可是本侦探唯一一次输在推理上啊!”


大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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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点又写着写着就乱坡化了,而且结尾太草,烂尾已成日常(●°u°●)​ 」

嗯……写完自己看了一遍我都迷惑了,这是什么鬼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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